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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云家政-家政公司管理系统Bet30

时间:2024-02-21 17:08:41 作者:小编 点击:

  南宫ng云家政,包括其PC端、移动端为家政公司提供的SaaS软件等(以下简称“平台”)是由上海家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并经营的向互联网用户提供家政服务平台。

  《云家政商户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上海家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家政公司之间关于使用平台相关服务、建立家政服务合作关系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约定了本公司与家政公司之间关于平台使用及服务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在使用平台及服务前,家政公司应审慎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后,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家政公司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本公司咨询。本协议生效后,家政公司不得以未阅读或不接受本协议的内容为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1 家政公司:指向平台提供家政服务者信息,并根据用户发布的家政服务需求信息指派家政服务者向用户提供服务的平台注册商户。

  1.2 用户:指使用平台,并通过平台发布家政服务需求信息,接受家政服务人员上门服务的平台注册客户。

  1.3 家政服务人员:指通过家政公司指派,为用户提供家政服务的服务人员,系自由职业者,非平台及本公司员工。

  1.4 云家政平台服务:云家政基于互联网,以包括云家政平台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平台使用者提供的各项服务。

  2.1 平台帮助家政公司管理日常业务。家政公司可使用平台软件登记家政服务人员信息、登记线下订单、管理账户信息等。

  2.2 平台将用户发布的一次性家庭保洁、育儿嫂、钟点工等家政服务需求,按一定规则发送给家政公司。家政公司应按本协议规定对订单进行处理,向用户提供家政中介服务,指派家政服务人员向用户直接提供家政服务。

  平台不直接提供家政服务,平台非家政服务接受方与服务方中的任何一方,所有交易仅存在于用户与家政公司或家政服务人员之间。

  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为各方提供家政服务供需信息的匹配,对用户与家政公司或家政服务人员在交易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或损害,平台和本公司可以协助各方解决纠纷南宫ng,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与家政公司间的合作内容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本公司将会直接在平台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本公司已经通知了家政公司修改内容。同时本公司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家政公司提示修改内容。

  3.2 若家政公司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家政公司应当停止使用平台服务。若家政公司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视为家政公司接受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3.3 本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事先进行通告。

  若家政公司提供的相关注册资料、登记的家政服务人员信息不真实或严重违反平台的规范,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与家政公司的合作,中断或终止向家政公司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家政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4.1 家政公司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具有提供家政中介服务的合法经营主体资格。

  4.3 家政公司应使用真实注册信息,不得以虚假、冒用的注册信息在平台进行注册。平台对家政公司的资料进行审批通过后,家政公司方可成为平台合作商户,与平台开展合作。若家政公司的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并经过平台审批通过。

  4.4 在家政公司成为平台合作商户后,平台会提供给家政公司一个账号,该账号的所有权归本公司所有。家政公司不得将该帐号、密码转让、出借或告知他人,供他人使用。家政公司承担帐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家政公司的帐户和密码被盗或得知正在被第三方使用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家政公司应配合本公司,依照本公司指示执行、处理。

  5.1 家政公司应在平台登记上传真实有效的家政服务人员信息,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及来源合法性负责。

  5.2 家政公司收到用户发布的一次性家庭保洁需求后,若确认能够提供相应的服务,应及时与用户进行联系,并按照用户要求安排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服务完成后,用户在线预付的款项将转入家政公司在平台开设的账户中。

  5.3 家政公司收到用户发布的除一次性家庭保洁以外的家政服务需求,如育儿嫂、钟点工等,若确认能够提供相应的服务,家政公司可以与用户及时开始线下沟通。家政公司可以作为中介方与用户及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家政服务三方合同南宫ng,并向用户收取中介费。中介费由用户选择通过平台在线支付或直接线下支付。

  家政公司不得在平台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

  6.1 家政公司同意本公司在向用户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保存和披露家政公司及家政服务人员的资料信息,使平台得以顺利向用户提供服务。

  6.2 本公司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家政公司的信息及商业秘密。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家政公司的许可,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家政公司信息,保障家政公司信息的安全。

  6.3 在有关法律规定或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下,本公司有权将家政公司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6.4 匿名汇总统计数据不属于平台所定义的家政公司信息,本公司可为多种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和使用模式的报告等,来保存和使用此类信息。本公司保留以任何目的或单方面许可第三方使用和披露匿名汇总统计数据的权利。

  6.5 当家政公司点击平台链接的其他网站时,家政公司已经离开平台并访问其他网站,其他网站可能会收集家政公司的资料信息或匿名数据,本公司无法控制、检查或者回应此类网站和网站内容,本公司对其他第三方网站的行为不负任何责任。

  7.1 与平台有关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南宫ng、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本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7.2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家政公司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本公司保留追究未经许可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7.3 家政公司不得通过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类似行为获得平台源代码,不得对平台源代码进行修改、复制等侵权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家政公司负责,本公司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7.4 在家政公司将文本、文件、图像、照片、视频、声音、音乐、其他创作作品或任何其他材料发布到平台后,视为已授权本公司在平台信息服务范围内合法使用、修改、复制、传播和出版此类内容。

  7.5 家政公司声明和保证,家政公司对在平台发布的内容拥有合法权利;家政公司在平台发布的内容不侵犯任何人的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合同权利。如因家政公司在平台发布的内容侵犯了他人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家政公司承担。

  8.1 家政公司应保障和维护本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家政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家政公司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损失、利息损失、因追索或诉讼而支出的诉讼费、合理的通讯费、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等。

  8.2 若家政公司违反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导致平台名声、信誉遭受损害,本公司有权要求家政公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本公司损失,并恢复平台声誉,且本公司有权终止与家政公司的合作,关闭家政公司的平台账户,而不对家政公司构成违约。

  本公司对网络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示的、默示的或法令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平台网络服务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由家政公司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仅为用户与家政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提供网络平台、技术服务和支持,本公司并不是家政服务接受方和家政服务提供方中的任何一方,所有的交易仅存在于用户与家政公司之间南宫ng。用户与家政公司或家政服务人员之间因家政服务引起的纠纷,本公司可以协助解决,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9.4 提供家政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非平台及本公司的员工,家政服务人员系自由职业者,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间的法律关系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不对家政公司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10.1 本公司对于家政公司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平台网站或软件公告。家政公司同意,本公司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通知,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0.2 家政公司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其注册时向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为准,若家政公司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家政公司应及时更新其平台上资料信息,或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否则视为没有变更。

  10.3 家政公司根据本协议规定向本公司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联系应采用书面形式,可通过亲自送达、传真、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服务送至本公司于平台公示的通讯地址,家政公司送达到该通讯地址后即视为已送达到本公司。

  11.2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1.3 本公司发布的各类规则、协议、条款等南宫ng,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就该争议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1.6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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